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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信息系统培训。分期对全市各县、区商务、财政、环保等部门具体负责人,以及中标销售、回收及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相关业务主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开展系统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体实施流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

  (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宣传。家电以旧换新环节多、政策性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公告、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熟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销售和回收网点、补贴办法、操作流程等有关内容。

  (四)加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全程监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合肥市家电汽车下乡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市商务局、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与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联系机制,形成顺畅的信息渠道;管理和监督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定期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报告。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并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信息系统培训;与市财政局共同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商务(经贸)主管部门开展家电经旧换新网点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县级商务(经贸)主管部门审核销售、回收家电补贴。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经费,会同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落实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指导检查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补贴。

  市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县、区环保部门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全程监管。

  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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