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汽车与石化产业配套协作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吉政发〔2010〕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汽车、石化产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加强汽车、石化产业间相互配套、融合发展,是我省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全省经济整体跃升的战略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汽车与石化产业配套协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汽车与石化产业配套协作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立省汽车石化产业配套协作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协作专项资金”)。在“十二五”期间,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重点支持汽车化学品、汽车化工专用料、汽车橡塑零部件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研发平台、成果转化、环境保护、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建设等。长春市、吉林市也要根据实际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二、建立省汽车和石化产业配套协作战略联盟。以吉化公司和一汽集团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和配套企业,围绕加强汽车石化产业配套协作,整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定向联合攻关,突破汽车化工专用料、车用化学品、汽车橡塑零部件等产业发展瓶颈,提高竞争能力。
三、推进两大公司良性互动。一汽集团要及时将发展规划、橡塑零部件产品技术标准,车用化学品原料采购要求等信息向联盟内企业公布;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联盟内企业产品。吉化公司围绕汽车化工专用料和车用化学品提供原料和技术支持;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保证联盟内企业所需原材料供应。
四、建立联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一汽集团、吉化公司、汽车橡塑零部件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研发力量,共同开发汽车化工专用料、车用化学品、汽车橡塑零部件生产及应用技术,对汽车石化产业配套研发项目择优评选后,按实际需求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补贴。对联盟内企业开发的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所发生的检验、检测、实验、认证等费用,按不高于全部费用50%比例给予补贴,资金从协作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