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验收(8月1日-20日)。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企业自查自验材料,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依据有关规定及《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考核验收细则》逐项打分验收。
(四)审核换证(8月21日-30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将验收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报请市政府批准,征得省商务厅同意后,全市统一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新的生猪屠宰企业名单,原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收回。9月1日起,原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停止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市商务局、畜牧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审核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精神,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对被压缩整合的屠宰厂(场),要妥善处理,做好企业转产、人员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监管,净化市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生猪屠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长期从事私屠滥宰的非法屠宰点。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等销售的肉品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附件:1.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表
3.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附件1
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新勇(副市长)
副组长:陈海燕(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栗帅岭(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金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正保(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陈存山(市畜牧局副调研员)
历建华(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栗帅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表
县、区
| 现有数
| 2010年末
规划定点数
| 2012年末
规划定点数
| 备注
|
市区
| 4
| 3
| 3
|
|
浚县
| 9
| 8
| 3
|
|
淇县
| 5
| 4
| 4
|
|
合计
| 18
| 15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