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鹤壁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换证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项目
| 内容
| 要 求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得分
|
一、
环境
卫生
要求
100分
| 厂(场)区环境
| 1.厂(场)区布局合理,环境绿化、整齐
2.生产用水达到GB5749-85生产饮用水标准
3.避开居民区、饮水水源所在地
4.污水无害化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厂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 1.路面未硬化、厂(场)址周围卫生条件不良
2.厂(场)区空地及道路两旁无花草绿化
3.废弃物、粪便的处理及设备达不到要求
4.未达到肉类加工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距居民区、饮水水源过近造成环境、水源、
噪音污染
| 扣3分
扣2分
扣5分
扣5分
扣10分
| 25分
|
|
厂(场)区卫生
| 厂(场)区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异味;生产区无蛆蝇、老鼠、蟑螂
| 1.厂(场)区不整洁
2.厂(场)区积存垃圾、污水
3.厂(场)区有蛆、蝇、老鼠、蟑螂、异味
| 扣10分
扣5分
扣10分
| 25分
|
|
车间
卫生
| 地面、墙裙卫生,下水道畅通,生产设备清洁
| 1.地面、墙裙不卫生
2.下水道不畅通、有积水
3.生产设备不清洁
| 扣5分
扣10分
扣10分
| 25分
|
|
个人
卫生
| 工作人员在生产区的生产时间内穿戴规定的工作服、工作帽,勤理发、勤修指甲;生产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屠宰技术人员有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 1.工作人员在生产区的生产时间不穿工作服、
不戴工作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