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
检验机
构人员
| 1.设有肉品品质检验机构,肉品品质检验员持
有省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肉品品质检
验证上岗
2.检疫检验人员的数量与屠宰量相适应,班宰
生猪30头以下配卫检员1名,30-100头配
2-4名,100-300头配5-8名,300-500头配
9-15名,500-1000头配15-24名,1000头以
上配不少于24名
3.宰前、宰后检疫人员数量与屠宰量相适应,
并按时到岗不漏检
| 1.未设肉品品质检验机构
2.肉品品质检验员人数按最低要求人数少一名
3.检疫人员不足,不能按时到岗、有漏检情况,
缺一项
| 扣20分
扣5分
扣5分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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