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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八)行政机关带头节约粮食。

  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严格遵守《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制度,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采取自助餐形式,一般不安排宴请。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节粮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农业生产体验活动,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艰辛和粮食生产的艰难,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美德,自觉爱惜每一粒粮食。

  (二)广泛开展节粮宣传活动。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节粮典型和经验,曝光浪费现象。要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和饮食文化,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继续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粮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任务和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商务厅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消费环节的节约工作。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要抓好公务接待活动、行政机关、学校等领域的节约粮食工作。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科技、卫生、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积极做好节约粮食工作。全省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节粮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要定期组织节约粮食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企业、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的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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