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应急管理网络运行维护与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审批、发布和登记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
考核办法:3分。少一项制度扣1分;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扣3分。扣完为止。
(5)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应急系统平台建设(改造)工作,提高应急调度、协调效率,提升防范突发事件的技能。
考核办法:10分。未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抓好应急系统平台建设(改造)工作扣5分。扣完为止。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重点部门(100分)
1.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40分)。
(1)建立健全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确保相关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考核办法:10分。机构不健全扣1-10分;相关人员联络不上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结合实际,建立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技术小组和专业处置队伍。
考核办法:5分。无文件(名单)扣5分,无相关管理制度扣5分。扣完为止。
(3)编制和完善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开展或参与应急预案演练1次以上。
考核办法:10分。无应急预案扣5分;未开展或未参与应急预案演练扣5分。扣完为止。
(4)建立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台帐及相关制度。
考核办法:5分。无台帐扣5分;无相关制度扣5分。扣完为止。
(5)根据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突发事件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考核办法:5分。未建立并配备相关应急物资扣5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扣5分。扣完为止。
(6)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受相关业务知识教育群众不低于1500人次。
考核办法:5分。受教育群众每少100人次扣1分;无相关印证材料扣3分。扣完为止。
2.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5分)。
(1)建立健全部门(行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统一口径,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上报部门(行业)突发事件信息,不发生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行为。
考核办法:10分。未建立预测监测系统扣5分;监测预警系统不健全扣1-3分;出现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行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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