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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通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方向

实施说明

备注

奖励加分

社会服务(近5年内,广东省范围)

参加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献血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0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人员的,此项指标属深圳市内范围的方予积分。

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减分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超生

有超生行为的人,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入户;期限届满后,超生1个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区或街道部门验证。

减分指标所有项目扣分均需累计。

非婚生育及收养子女未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扣50分。

违法犯罪

曾受过劳动教养(近5年内)

扣50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经市公安部门验证。

曾受过刑事处罚(近5年内)

扣100分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扣100分

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扣20分

由本人提供人民银行个人诚信系统记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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