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产业集聚能力
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中原电气谷为主要依托,完善基础条件与配套服务功能,促进智能电网产业链项目的生产要素向中原电气谷集中,同时兼顾市经济开发区在产业链分工方面的配合作用,形成以中原电气谷为主体,以市经济开发区为补充的产业布局。采取集中建设与定向开发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全力抓好电力装备成套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通过集群化的产业环境、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帮助产业链各企业快速实现成果产品产业化,形成主体聚集突出、特色相互呼应、配套体系完善、规模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四、保障措施
(一)规划建设智能电网产业园
在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域内高起点规划建设智能电网产业园。加大市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融集建设资金,多样化拓展建设模式,使智能电网产业园内基础设施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入驻智能电网产业园的智能电网产业项目,中原电气谷管委会在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给予最优惠条件和优先保障。
(二)实行优惠的税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入园建设智能电网项目的相关企业,由市科技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积极为其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批后享受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入园建设的智能电网产业项目,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应收额的30%征收。
(三)给予倾斜性的政策性资金扶持
对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产业化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市企业发展资金要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比例要占到当年支持额度的50%以上。全市各级各部门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时应优先考虑智能电网产业。优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前景广阔的智能电网领域高新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适时成立我市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发展基金,用以引导我市智能电网产业在产业化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方面的投资导向。用好政府引导资金,引导创业投资等资本积极进入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领域,壮大一批高成长性智能电网装备制造企业。
(四)开展特色招商
积极开展针对智能电网产业链薄弱环节的主题招商,有选择地引进一批高精尖的智能电网产业项目,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原则,加强与国外大型企业及跨国集团的高位嫁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价值,增强产业发展的创新竞争力和内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