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在济南军区总医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即时结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卫农卫字〔2010〕16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工作开展力度,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经研究,确定在济南军区总医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即时结报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济南军区总医院要按照《山东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设立即时结报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查验患者参合身份,核实即时结报材料,做好即时结报工作。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即时结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要认真执行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严格目录外用药和诊疗告知制度,努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试点地区要与济南军区总医院签订即时结报服务协议书,尽快启动试点工作;要密切沟通配合,确保即时结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