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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沈政发[2010]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沈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沈阳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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