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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暨国家能源技术装备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外商驻沈机构参加招待会和开幕式,协调组织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在制博会期间开展经贸活动,并做好经贸活动成果的统计工作。

  (三)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外国驻沈领馆总领事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市领导会见宴请国外重要嘉宾的安排工作,编排市领导外事活动日程,协调口岸单位做好展会期间来宾、参展商及参展展品的通关和报验工作。

  (四)市接待办负责国内城市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拟定出席招待会及其他主要活动的嘉宾名单,安排市领导会见和宴请国内重要嘉宾。

  (五)市委外宣办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在展会现场设置电台直播间。

  (六)市财政局负责制博会经费审核及拨付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制博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和交通疏导工作。

  (八)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参展展品评奖的相关工作。

  (九)市建委负责于8月15日前建成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室内外展馆并交付使用,协调做好制博会期间水、燃气的保障工作。

  (十)沈阳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制博会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十一)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制博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制博会期间餐饮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市贸促会负责做好国际商会(协会)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十四)市台办负责做好重要台商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十五)市交通局负责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与市区之间安排临时公交线路及车辆。

  (十六)市城建局负责做好市内主要街路悬挂路灯旗、公益性宣传标语及各活动现场悬挂空飘球的协调审批工作,并在主要活动现场配置流动公厕。

  (十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周边和市内主要街道、来宾驻地及各活动场馆周边市容的清理整治工作。

  (十八)市信访局负责在制博会期间统一协调和处理上访事件。

  (十九)铁西区政府负责确定沈阳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参观考察线路并做好接待工作。

  (二十)苏家屯区政府负责确保制博会期间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周边道路通畅,并做好环境美化等工作。

  (二十一)市直机关工委、教科工委、中小企业局和铁西区、苏家屯区政府负责组织专业观众参加开幕式和参观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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