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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三)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监督性抽验全面覆盖基本药物生产、经营、配送和使用环节,全年抽验不少于200批次;加强药品监督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西安市药品检验所应在年底前具备对所有基本药物制剂及其原辅料进行全检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市食品药监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调研和试点。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配合)。
  (二)做好阎良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推动工作,力求在人事分配制度、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上有所突破。(阎良区政府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三)依据国家和省上出台的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积极做好我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各项工作。(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四)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五)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
  (六)待国家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出台后,科学合理确定我市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
  (七)探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改革路径。(市国资委、市发改委负责,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八)进一步优化诊治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控制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九)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十)贯彻落实好国家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十一)开展调研,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加快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和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工信委、市财政局配合)
  (二)扩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网上审核、结算、监控和传输,提高新农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直通车”制度。(市卫生局负责,市工信委、市财政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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