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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办副主任、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办公室值班电话:029-85397875
  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由西安警备区、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工商局、西安供电局、西安电信分公司、市邮政局、西安铁路局、西安民航西北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组成。
  2.3.1 市林业局职责
  (一)灾情发生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迅速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的监测、预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防治前期准备工作。
  (二)林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危险性综合评估,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诊断灾情,提出划定疫区、隔离区和保护区、道路检疫检查封锁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组织应急救灾队伍,对人员进行培训。
  (五)监督、指导对疫区内疫木的伐除、除害处理和疫点周围媒介昆虫的防治。
  (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提供救灾设备、药剂、药械及其它物资的供应。
  (七)评估灾情和处置效果,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2.3.2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处置资金,保证防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加强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2.3.3 西安铁路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西安民航西北管理局、西安供电局、西安电信分公司职责
  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对出入境的疫木及包装箱等可能携带灾情的材料,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协助检疫人员对货物进行检疫工作,防止灾情扩散、蔓延。
  2.3.4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职责
  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带疫产品的除害处理和销毁,禁止带疫产品非法交易,配合林业部门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2.3.5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
  依照国境口岸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出入境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2.3.6 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市容园林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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