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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四大家”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老同志活动场所的管理。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局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更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查办违纪违规购车问题。

  (二)财务科。

  负责拟订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审计。

  (三)房产管理科(市直节能办公室)。

  负责“四大家”机关大院的基本建设及办公用房管理、调配、维修和综合管理;承担“四大家”机关大院的水、电、气、暖的供应和维修;推进“四大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四大家”机关住房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四大家”机关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四大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四)保卫科。

  负责“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防空、消防、户口管理工作。

  (五)后勤服务科。

  负责“四大家”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负责收集领导同志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和与有关方面协调处理。负责局属第三产业。

  (六)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负责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任免、职工调配、工资管理及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四大家”机关市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四大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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