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四大家”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老同志活动场所的管理。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局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更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查办违纪违规购车问题。
(二)财务科。
负责拟订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审计。
(三)房产管理科(市直节能办公室)。
负责“四大家”机关大院的基本建设及办公用房管理、调配、维修和综合管理;承担“四大家”机关大院的水、电、气、暖的供应和维修;推进“四大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四大家”机关住房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四大家”机关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四大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四)保卫科。
负责“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防空、消防、户口管理工作。
(五)后勤服务科。
负责“四大家”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负责收集领导同志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和与有关方面协调处理。负责局属第三产业。
(六)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负责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任免、职工调配、工资管理及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四大家”机关市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四大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