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0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9]23号)精神,设立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挂襄樊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襄樊市文物局、襄樊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文化体育局(文物局)的有关文化(文物)管理职责和原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二)增加协调拟订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职责。

  (三)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单位监管职责。

  (四)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的民办单位监管职责。

  (五)加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职责。

  (六)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及版权保护工作。

  (七)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八)加强全市网吧经营场所管理,严格管理网吧市场秩序。

  (九)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十)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旅游行业、新闻出版、文物管理、著作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艺术、旅游行业、新闻出版、文物管理、著作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