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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加强对新闻出版单位的服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市古籍出版规划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和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七)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八)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市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九)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业务。

  (二十)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一)负责审核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

  (二十二)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二十三)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二十四)指导服务县(市)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二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促全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政策调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安全保卫、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及事业经费;负责机关年度财务预、决算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宣传科。

  监督检查各级广播电视机构执行党和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指导和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宣传工作;研究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宣传工作的改革,对襄樊广播电视台播出节目内容进行听评及反馈;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涉及知识产权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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