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
  (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办法和措施。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专利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全市专利代理、评估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的拟订、机关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科技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组织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局属经济实体的管理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的评估论证;负责市级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工作和国家、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四)条件财务科。
  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办法和措施建议;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编制本    部门归口管理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参与拟订市级科技投入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