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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许政办[201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六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精神,为使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加大学法力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文件;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重点是《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三)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新近出台或者修改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

  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自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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