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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五)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引进海内外领军型人才,继续完善“南京海外人才蓝卡”制度,建立南京海外专家特聘制度,符合条件的享受项目资助。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探索建立各类专业人才住房保障机制。(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六)加速科技创新的金融扶持。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以高科技项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新设创业投资企业可参股扶持;对投资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跟进投资。推动在宁银行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4-8家。制定引导政策,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争取筹划建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额科技贷款公司。(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七)加大政策创新。在产学研结合、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交易、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和人员创新创业、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争取出台有改革突破意义的支持政策。(牵头部门:市科委)

  二、围绕资源集聚和顺畅流动,加快推进金融创新

  (八)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研究制定鼓励金融资源向郊县流动的政策,积极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郊县设立支行。大力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的设立,拓宽三农发展资金来源。探索开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保险以及小额贷款保险等试点。(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九)完善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投资的服务体系。争取全年新增紫金担保等专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10家以上,年末全市专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达到35家以上。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力争直接引导形成10亿元以上创业投资资本。壮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争取新增15亿元左右创业投资基金,并推动5亿元以上股权投资基金投向高成长企业。选择新兴产业,推动组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十)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力争推动4-8家企业股票首发上市、2-4家上市企业再融资。加快企业债券发行步伐,争取2-4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十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重组,组建农商行并开业。继续推进南京证券上市工作。推进紫金控股公司参股农商行、重组信托公司、组建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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