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为民办实事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为民办实事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10年为民办实事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实施方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会战,力争用4年时间与国家同步于2013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把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列为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大会战建设的顺利启动,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我区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解决大石山区严重缺水区域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实现“有水存得住,旱时用得上”的目标,使大石山区城乡居民饮水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整合各方面资金,以市、县为实施主体,利用1年的时间,解决我区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其中,解决受高氟水、苦咸水、严重污染水严重影响和严重缺水的2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符合农村饮水困难标准的2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重点解决大石山区81.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职能,落实责任,增加投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公共财政扶持引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他们参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供水管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要根据地域特点、人口聚居、水源、水质等情况,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形式。要兼顾长远,走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带乡、以镇带村的路子。以发展集中供水为方向,优先进行城乡扩网和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在水源缺乏、人口居住高度分散的大石山区,应修建以家庭水柜为主的雨水集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