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景德镇市、萍乡市、丰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赣发改能源字[2010]1319号)
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0]1401号文下发了《关于下发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了景德镇市、萍乡市、丰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6950万元。经研究,现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附表,并将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督促建设单位按合理工期科学组织,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二、工程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由于矿区工程地质情况复杂,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消除工程地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