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积极开展卫生部推荐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市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以及质量评估监督和持续改进体系。以应用临床路径为契机,结合开展临床药物应用指南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促进临床诊疗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控制医药费用。
3.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着力改善就医环境,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根据群众需求,开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简易门诊、无假日门诊、日间病房、特需医疗服务、预约诊疗服务等服务项目,延长二、三级医院门诊挂号时间。完善市立医疗集团内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健全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坚持科教兴医战略。以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创新为引领,全面推进医院学科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在省内同级医院中处于先进水平的学科群。坚持制度创新,以“内培外引”为手段,积极参与国家临床医学人才“百千万工程”。
5.完善医药分开管理。市立医疗集团要在现有医药分开管理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创新集团化药品器械供应保障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运转高效的现代物流供应体系。加强用药管理,完善药事管理制度。推行临床药物应用指南试点,规范处方点评工作。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临床药师制度和药事委员会制度,形成对不合理用药和开单提成行为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6.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以电子病历、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等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城域网模式的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研究医疗与公共卫生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高效、便捷的医院信息平台。
(十)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强化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发展规划编制、资格准入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医疗服务监管、卫生绩效评估、行业信息发布等全行业管理职能,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和统一监管。
2.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评价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监控网络,形成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等级医院评审为抓手,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加大违法医疗广告查处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3.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中。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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