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8月11日~28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8月29日~31日)为总结阶段。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沟油”监管制度,并于9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食安办。2010年9月上中旬,省食安办将结合督导检查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的总体工作部署,从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市、县要建立市(县)长负责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责任,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建立举报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同时要防止不当炒作。
(四)切实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尽快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大监管力度,消除滋生“地沟油”的源头。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