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安监管三〔2010〕189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南平市经贸委、省经贸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工商局、质监局: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是,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非法销售剧毒化学品、未经许可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为时有发生,事故隐患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服务海西跨越发展,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服务海西跨越发展,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29号)精神,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现就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危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29号)精神,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