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据情对一岗双责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行动结束后,上级安监部门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各地要把集中开展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11月3目前报省执法总队渔政渔港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这个中心,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作为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㈡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渔业生产转变发展方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与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渔业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