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是今年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会同市经贸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严禁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在商品零售、定量包装中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经贸部门要采取措施大力引导集贸市场改进经营方式,制定各类集贸市场改造和发展的规划,加快推行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集贸市场的监管,防止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反弹,铲除新滋生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的分工,密切配合,大力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严肃执法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清除执法腐败,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与违法分子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向经营者、消费者及全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及成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治本力度。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治本之策,指导、督促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通过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开办专卖店等形式,提高市场商品的质量和档次,让名优商品逐渐占领集贸市场;在集贸市场内,积极倡导并大力推行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先行赔付和保证金制度等,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