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移民政策落实,严肃移民工作纪律。各地要认真、全面落实移民安置政策,把好移民安置点选定关和移民资格审核关。要本着“统筹兼顾、综合考虑,适度优厚、能好尽好”的原则,将安置点选择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交通方便、自然条件适宜、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民风淳朴的行政村。要根据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程序有关规定审定移民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凭移民证、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接收安置移民(优抚对象还要有抚恤证、伤残证等证件)。在审定移民对象时,应要求对方列清以下5类人员:(1)抚恤对象(其享受的有关国家定补资金相应划给迁入地政府);(2)现役军人;(3)在校大中专学生;(4)社保续接人员;(5)归正人员。在审定移民对象和安置移民去向时,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移民一视同仁,不得随意表态和乱开口子。
(四)加强财务监管,确保移民资金安全。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级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内部审计和监察,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
(五)落实帮扶措施,努力为移民提供优质服务。各安置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帮助移民建、购房,为移民推荐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提供建材选购、可购闲置房源查询等信息服务。规划设计部门应当根据县(市)区的特点向移民提供大、中、小三个套型的图纸,供移民建房时选择参考;建设部门要对移民安置建房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搬迁接收阶段,各安置县(市)区应制定详细的接运方案,确保人员和财产的顺利搬迁。档案部门要加强对移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移民管理部门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移民安置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移民培训生产技能,指导移民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安置村要建立党员干部联户制度,经常了解移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移民逐步走上致富之路。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时间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出台实施细则,共同做好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