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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市场管理科(南宁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全市“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基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市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核工作;协调动漫游戏的市场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县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新闻出版科

  负责对市属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全市报纸(报社)、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市属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南宁市有关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负责对全市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九)印刷发行科

  负责对全市印刷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有关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市印刷单位、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年检和印刷、复制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实施印刷复制业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十)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起草文化艺术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指导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机关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文化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承办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十一)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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