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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投诉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3.1.10坚持做好值班工作,保持联系畅通,做到一有情况马上到位或立即出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大局意识,及时、恰当、有效地做好调解工作,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并加强层级请示汇报工作。
  3.1.11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敏感性。要注意区分是正常投诉还是故意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对别有用心的肇事者要注意甄别,并联系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3.2正在旅游景点或旅游途中的应急处置程序
  如在本辖区内发生旅游纠纷与投诉或游客滞留僵持在某一景点或途中,值班人员可先以电话联系劝说游客,按照旅游投诉程序可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如游客不听劝说滞留僵持时间较长时,值班人员将情况报告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劝解处置。
  3.3正在外省市旅游中的应急处置程序
  如本市游客在外省市发生旅游纠纷与投诉滞留僵持,接到报告后,立即与当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联系,请他们尽快赶到现场,协助做好劝解工作,劝说游客返程后向我省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如发生重大旅游纠纷与投诉又伴有人身伤害事故、游客坚持滞留不返回时,应立即报告局长、分管局长,派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工作人员(2人以上)组成的应急处置小组赶赴当地进行应急处置。
  3.4正在境外旅游中的应急处置程序
  如本市游客在国(境)外发生旅游纠纷与投诉滞留僵持,接到报告后,立即联系组团社,要求其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进行联系尽快处理。如仍无效,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国家旅游局联络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包括使(领)馆或进行协调、处置。
  3.5外省市旅游团队的应急处置程序
  如外省(市、区)来我省旅游团队发生旅游纠纷与投诉滞留僵持时,立即与外省(市、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联系,请他们直接做游客的劝解工作。旅游纠纷发生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也应派出2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协助协调、处置。

4 信息报告


  4.1接到旅游纠纷紧急事件的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联系确认,掌握基本情况。向本单位紧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4.2各市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如遇到比较严重的紧急事件,立即向省旅游监察总队报告。
  4.3省旅游监察总队如遇到比较严重的应急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旅游局分管领导,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作出完整书面报告。

5 工作保障与准备

  5.1公布应急处置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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