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设计审批处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等审批,并办理施工图政策性审查事宜;监督管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标准的拟订。
(十七)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投资评审处
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等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实行核准制的企事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九)基础产业处(郑州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
统筹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全市铁路、民航、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实施铁路、航空建设。
(二十)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二十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提出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物流领域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办法,规划布局重大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以及重大物流项目;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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