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与普法部门积极配合,将
《保密法》纳入全市普法计划,用好普法阵地。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广播电台开展
《保密法》知识讲座,在报刊杂志上刊登专题文章,举办有奖征文等活动。在公共电视屏幕播放保密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在社区、乡村普法橱窗悬挂挂图、制作板报、组织保密知识问卷等。
6、更新、完善市保密局宣传教育网站及其内容。协调宣传部门和政府信息中心,在全市各主要部门门户网站和内部办公系统开设
《保密法》宣传教育专栏或设置链接。
7、配合省级保密工作部门建立全省保密干部手机短信通讯平台,群发
《保密法》宣传教育短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保持畅通。
8、12月15-31日,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评比,对在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实效。成立集中学习宣传
《保密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超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耿庆文和市保密局局长董经沛担任,成员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机要局、市委党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办、市国家安全局、联通辽阳分公司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保密局,办公室主任由董经沛兼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市(中、省)直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保密委委员负责本单位的集中学习宣传工作。要加强规划,确保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既简便易行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功效;各级保密委员会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切实掀起集中学习宣传高潮。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
《保密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切实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协调,落实责任。各级保密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领导筹划和组织协调的职责,全面统筹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负起职责,多方面筹措资金,积极开展面向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
《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