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各地普降暴雨,一些地方日降雨量甚至达到200毫米以上,对尾矿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个别尾矿库出现险情。
2010年7月24日零时到14时,栾川县石庙镇降雨量一带达271.3毫米,24日10时至14时,最大降水强度达每分钟2毫米。因特大暴雨和山洪爆发,导致石庙镇启源矿业有限公司干江沟尾矿库漫坝。由于该县尾矿库包库、值守、预警及应急工作到位,发生险情后,县、乡两级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镇、村干部和企业人员,组织下游群众全部转移。由于该企业和所在村民小组均按照县安委会的部署,进行了应急演练,所以在此次转移过程中,各级政府组织有力,指挥果断有序,村组党员干部分头行动,逐门逐户通知,按预案确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转移。共转移5个组102户476名群众,无一人伤亡或失踪。
郭庚茂省长在洛阳察看防汛救灾情况时的讲话中,对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干江沟尾矿库漫坝发现险情后,立即成功地组织群众转移给予了肯定。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根据今年的气候特点,还有出现灾害性天气的可能,为贯彻落实郭庚茂省长的讲话精神,确保我省尾矿库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采取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
各有关省辖市要严格落实《河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汛期尾矿库应急预案演练及包库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2010〕7号)的要求,县、乡两级政府都要明确尾矿库包库责任人,下游有居民的村庄要明确灾害预警联系人;政府和尾矿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尾矿库企业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村民,加强演练,做到遇到险情可随时启动应急预案,保证下游居民能安全撤离。
二、常备不懈,把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目前正值汛期,尾矿库企业要明确企业和各部门的责任,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险情及时撤离;要建立尾矿库应急联系人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下,县、乡、村、村民小组和户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切实能保证在灾害到来前,所有居民都能及时撤离;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满足抢险救援需要的各种设备、物资,要及时抢险排险,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