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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省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中央、省和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央、省和市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办水利统计和水利内部审计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

  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市水行政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四)对外合作与科技科

  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水利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五)建设与管理科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属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六)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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