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决策方式。实行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决策方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一般应缓议、待议。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主管领导作出决定。
(十三)决策执行。每次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均应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除印发局领导外,《局党委会议纪要》根据内容确定印发对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局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局务会纪要》要印发局机关各部门。《会议纪要》确定需要办理和执行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坚决和积极落实。
四、工作方式
(十四)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局机关各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当好局党委和局领导的参谋助手。全局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调查研究活动,在每年6至7月进行工作运行情况调研;在每年11至12月份,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调研;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外出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全局集中调研由办公室提出调研方案,各部门调研由分管局领导安排。各项调研事先要有提纲,结束要有报告。
(十五)目标管理。根据局党委年度工作报告,由办公室按单位分解工作目标,按季度进行情况通报;同时按部门分解工作要点,并按月进行工作情况通报。以年度为周期,各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工作周内,向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工作主要情况和本季度工作要点;机关各部门在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向办公室报送上月主要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
(十六)分工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任务,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除制度明确规定需要集体研究决定和本人认为需要事先请示的事项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自行作出工作决定和安排。
(十七)协作配合。涉及部门交叉业务,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完成的,主办部门应主动牵头,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主办部门不明确的,由办公室提出主办和协办部门建议,报请主管局领导批示办理。部门出台文件中有涉及其他部门主管业务的,主办部门应主动请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十八)检查指导。各项工作部署后,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深入实际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检查指导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送办公室刊发传阅。其中,全局性检查在每年监狱工作会议之后进行。
(十九)督查督办。会议决定的工作和局领导批示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督办,并做好督办记录,实行限时办结通报。专项工作由主办部门督办;领导直接布置办理的事项由布置的领导直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