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
  (七)建立服务市内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工业企业(不含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园、生态工业园区及数字化园区建设,负责对全市工业园区的分类管理、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促进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有关问题,承担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