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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七)编制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奖惩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规划财务处。负责局系统项目资金申报;负责落实规划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编报和实施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
  (九)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21名(含总药剂师1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直属机构
  (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规格副县级,行政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3个药品稽查队,规格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责是: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设诉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下设市食品稽查大队,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含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13名事业编制;从市卫生监督所划转7名专业人员)。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8个分局,规格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负责各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个分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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