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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时间安排
  养犬管理集中办证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做好人员、物资、经费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办证阶段(9月1日-10月30日)。严格按照《大同市养犬登记和办证管理办法》为养犬市民办理登记办证手续,并保证全部犬只的登记办证情况真实、准确地录入公安机关的犬类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启动为期30天的集中执法活动,以执法巩固办证成果。同时,市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情况和集中办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全面做好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养犬登记年检、犬只免疫、推进社会化、执法检查、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的经费保障,特别是要重点保证犬只免疫经费,为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九、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各区县政府要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街乡、社区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涉犬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重点要摸清三方面内容:一是摸清养犬底数。摸清辖区的养犬底数,逐一建立档案,二是摸清违规养犬行为和涉犬矛盾纠纷突出的区域。结合群众反映,摸清辖区违规养犬行为和涉犬矛盾纠纷突出的地区,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突出工作针对性。三是摸清养犬人对于登记办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养犬人对于登记办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注意搜集整理养犬人在宣传、服务方面的诉求,以便改进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以及街乡和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养犬法规、登记办证程序、狂犬病防治常识等内容进行宣传。重点做到:一是进养犬户宣传。结合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居村委会和养犬自律会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提醒养犬人按时办理登记办证手续。二是进社区宣传。在社区开辟宣传阵地,广泛对办证工作进行宣传,并利用社区电子宣传屏、宣传橱窗发布办证提示信息。三是进流动人口聚居区域宣传。重点宣传养犬登记和防疫、狂犬病的危害、被犬咬伤或抓伤后的处理方法以及辖区指定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的信息。四是进犬养殖场宣传。提高犬只的登记办证率和防疫率,确保源头安全。
  (三)开展便民服务,以服务促办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以服务促办证。一是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在养犬人集中居住的地区,设立“登记办证和犬只免疫一站式服务”站点。二是对于残疾、孤寡年老等行动不便的养犬人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养犬人,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上门办理登记办证手续并进行犬只防疫。三是公安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相应延长办公时间,方便养犬人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办理登记办证手续。四是在办理登记办证手续的同时,明确告知养犬人就近为犬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站点。五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向办理登记办证手续的养犬人发放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服务用品。六是对于办理登记手续后为犬实施绝育的养犬人,在集中办证时继续采取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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