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鲜猪肉价格的通知(南价[1998]08号)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鲜猪肉价格的通知
(南价[1998]14号)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猪源充裕,活猪收购价格下降。根据我市现行猪肉价格管理办法,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调鲜猪肉价格。具体如下:
一、
批发价(每500克,下同):瘦肉型:5.57元;各种良杂猪:一级5.38元;二级5.19元;三级5.00元;等外级 4.81元。
二、
零售价:瘦肉8.60元;腿肉7.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