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
(滁政秘〔201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督查各地提标扩面工作情况,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政府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按规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情况,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是否按规定比例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土地供应情况。重点督查土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四)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项目是否按要求进度开工建设。主要包括:
1. 已开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体名称、套数、面积、投资完成情况。
2. 已竣工廉租住房项目名称、套数、面积、投资完成情况。
3. 已改造的城市、国有工矿等各类棚户区户数情况。
(五)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情况。主要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落实情况;立项、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责任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已建成入住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物业管理等情况。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情况;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廉租住房配租及准入退出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省、市两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组织
此次督查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财政局等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