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国土部门要依托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华东冶金地质局811地质队、琅琊山矿业总公司、市气象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县(市、区)两级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等加快组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及时开展相关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及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建设和措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险情和灾情汇总上报;协助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和应急处置培训。
(四)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队伍建设。目前,市地震局依托市地震专业技术人员和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滁州军分区、预备役炮团、团市委、市行政执法局、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卷烟厂,组建了十支共2000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下一步,在进一步扩大地震应急队伍规模的同时,加强地震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开展好地震监测和跨区域的联防联动,大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各县、市、区地震部门要按照市地震的做法,尽快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地震救援应急队伍。要认真吸取汶川地震应急救援的教训,为在地震应急救援时能及时调用社会资源,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大型设备,市、县(市、区)两级地震部门应建立吊车、挖掘机、推土地、装载机、破碎镐等大型设备信息资料库。
(五)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林业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森林消防队伍。督促国有林场、琅琊山管委会等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指导从事大面积森林资源培育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消防力量。要建立与公安消防、武警部队、驻滁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的联动机制,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安监部门要会同消防、经信委等部门,依托琅琊山矿业总公司等大中型骨干企业,采取与企业共建的方式,建立配备有较高标准专业救援车辆、装备和满足救援工作需要的各类救援物资,具有快速反应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及技术水平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市实际,应分别建立2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和2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除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外,市政府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市、县(市、区)两级安监部门还要督促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七)加强环境保护应急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依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专业力量,会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环境保护应急队伍,开展好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辐射污染源等区域内环境的监测,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污染源及污染隐患调查,积极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加强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宁洛、合宁、合徐等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组织国省道和县乡道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等组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队伍,做好道路紧急抢通、清障保畅等任务。特别是针对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里程较长,且地处江淮分水岭丘陵地带,易多雾、易路面结冰等情况,在及时督促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抢通道路的同时,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协调处置能力。要依托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组建运输保障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运输车辆储备管理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