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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见


  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增量带存量”要求,整合各种政府资源,加大对专项资金清理和整合力度,加强部门预算历年结余资金的清理和统筹,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加大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增强欠发达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按照“支出一个口子”,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体系,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支出。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2年各级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性专项资金账户按照“归口统一管理,严格按程序开设专户,同类专户归并,慎重选择开户银行”的原则,进行集中统一核算管理。稳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步骤,2010年在省、市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2012年在全省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扎实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改革,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是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财政部门要牵头做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批复,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和分析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定期对部门进行考评通报。部门、单位是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的责任主体,要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省财政提前下达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数额相对固定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指标,各地要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纳入本级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预算执行。建立健全限时下达预算制度。加快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除年终据实结算项目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外,要求于9月30日前办理完毕。完善项目资金预拨制度,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可在同级人大正式批准预算前,按当年预算控制数或预算建议数的一定比例预拨。严格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除突发性事项外,部门应在8月31日前将追加预算的申请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超过上述时限,一般不再办理预算追加。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支出年度均衡用款计划,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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