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树立务实作风,增强调查研究的实效。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主动服务、在一线转变作风、在一线检验成效”,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评估制度,把日常调研结果和发现问题情况纳入定期考核评估内容,对严重失真的地方,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科学方法,善于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
当前,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人口计生工作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较尖锐。必须运用科学的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建立健全不断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新机制。
(四)优化流程,科学界定各级各类人口计生人员职责。要适应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县、乡、村三级职责,通过科学界定,把责、权、利有机统一起来,层层明确、层层细化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五)理清思路,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所在。要把调查研究与报表分析相结合,定期梳理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主要问题和一般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分清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各级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各自的责任,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等各部门的责任,分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采取有效措施找准着力点,增强督事、查人、问责、见效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科学管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政府重大事项会商会办制和主要工作点评制的重要内容。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任务,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策、逐个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分工,协同落实。借鉴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办法,制定线路图、时间表,确定责任人,挂图作战,限时销号。对涉及面广、跨部门、跨行业、跨单位的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和牵头人;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政府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做到凡事有人负责、有标准要求、有节点限制、有跟踪问效。
(七)厉行问责,推动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开展定期督查、阶段性重点督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等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人口计生工作滑坡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在通报的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抄送纪检、组织等部门,由相关部门跟踪督办落实。要把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兑现奖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