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成果,大力抓好系统内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把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禁令”和“八个严禁一个必须”作为全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重点,不断促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全面提升系统内部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
(六)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路子。一方面,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的审批、收缴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另一方面,要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少企业办事成本、简化企业办事程序、方便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通过整合、并联、下放、取消、上网等措施,不断优化涉企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9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科学筹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在部门、人员、职责、内容、目标、要求等方面上做到“六明确”,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10月上旬-10月20日前)。要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得到切实贯彻落实;要认真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对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清理纠正。
(三)检查整改(10月21日-10月底)。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要对本系统范围内组织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对发现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总结报告(11月1日-11月10日前)。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1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通过“金信工程”OA系统个人邮箱报至市局市场处(联系人:郭利福;联系电话:85394493)。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