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带头推进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一)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努力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督促有关单位向社会公开,特别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市政府网站、市政府公报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发挥市长专线电话和政府新闻发言人作用,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民通报。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高质量。
(三)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舆情信息。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时了解掌控,协助有关领导进行有效的协调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权力
(一)严格依法办事。市政府办公厅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不仅要按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参加有关的执法活动中,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要自觉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缺失、行政权力越位和行政权力滥用,坚决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预防和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各种行为。
(二)虚心接受监督。要协助市政府认真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并对各类批评意见进行办理反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定期开展政情通报。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市政府有关的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严格行政问责制度,督促和约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