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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促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三)拓展业务领域。支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以专利代理服务为主,拓展其在知识产权诉讼、无形资产评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信息咨询、专利转让许可贸易以及企业科研立项选题、确定技术创新路径、制订专利战略等领域的服务。支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挥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在优化专利申请结构,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中的作用。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年增长率超过30%以上,或专利申请代理量年增长率超过30%以上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10000元的资助。对发明专利申请年代理量超过500件,或专利申请年代理量超过1000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10000元的资助。对帮助企业或个人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的给予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每件2000元的资助;对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申请阶段的给予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每件2000元的资助。

  支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入驻高新区、经开区等园区,为企业提供代理、咨询、检索分析等“一站式”服务。对入驻各园区的第一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10000元的资助。对帮助“零专利”企业代理第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2000元资助。

  (五)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既熟悉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规则又精通专利代理业务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开展以知识产权法、代理实务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技能和水平。鼓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对获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资助。

  着力引进工程机械、家用电器、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我市六大产业集群所需的高级专利代理人才。对成功引进高级专利代理人才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给予10000元的资助。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要为引进人才办实事,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平台,要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确保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六)增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到长沙市布局设点。鼓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委派从业人员到国内外学习、交流,提升我市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涉外专利申请、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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