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语言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通知
(鄂语字[2010]13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在信息处理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文字交流方式逐渐由书写向键盘输入转变。为了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改变当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汉字书写教学薄弱,学生写字水平有下降趋势的现状,现就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重要意义
汉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强汉字书写教学对于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内在素质;对于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注意力和意志力;对于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语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重要性,把规范汉字书写教学过程作为提高学生书写规范汉字意识的过程,作为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的过程,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过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二、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对象和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广大教师参与并率先垂范。
三、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目标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按《
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教基〔2002〕8号)的教学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写字教学要使学生会写铅笔字和钢笔字,学习写毛笔字;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正确的写字姿势,并有一定的书写速度,具备正确书写汉字的基本能力;通过写字教学,使学生初知书法,具备一定的书法欣赏能力。
(二)高中(含中职)阶段:在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基础上,学习用钢笔和毛笔临摹名家字帖或优秀范本,在笔画、结构、章法等方面具备一定能力,进行书法创作练习,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可选择楷书、行书、隶书之一或多种书写体进行练习,能自觉地追求书写的艺术感,具备一定的书法欣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