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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期建设从2010年8月开始,力争到2011年3月底前全部结束。主要建设内容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平台,视频监控信号交换平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以及电子印章和CA认证系统,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联接政务网,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实时、同步、全程的电子与视频监察。

  (一)今年9月底前,采用市、县两级捆绑方式集中统一采购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等设备,部署市、县两级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上线试运行版本”,建设外网网站、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应用功能。

  (二)今年10月底前,重点建设和部署市、县两级平台的应用安全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统一采购IPS、防火墙、网上审计等安全产品。

  (三)今年年底前,对于已接入政务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求率先启动乡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采购相关设备,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初步建立我市的三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并上线试运行。明年2月底前,要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把政务信息网延伸到各乡(镇、街道),采用10M SDH光纤链路或者光纤直连方式,将各乡(镇、街道)接入县级政务信息网,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与此同时,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安全认证系统,建成覆盖所有审批单位的电子印章、CA认证系统、数据集中备份以及电子监控平台。

  第二期建设内容为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处罚平台等项目,待省里下发建设方案后遵照实施。

  四、建设资金

  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共需投资2986万元。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分期支付,逐步解决。其中:市本级为459万元(2010年310万元、2011年149万元),各县(区)平均需投资229.7万元(除县级平台外,每个乡镇的建设费用为6万元左右)。

  系统建成后,每年需维护费157万元。其中:市本级需21.95万元;各县(区)平均需12.3万元。

  具体设备清单由市信息中心负责下发至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时间要求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综合协调组、技术服务组、设备采购组、资金保障组和项目审批组等五个工作小组,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抽调得力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不缺位;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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