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可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eda.org),具体填报说明有以下几点:
(一)“报送省市”
报送省市填写江西省。
(二)“二、申报理由”栏中的“自评报告及说明”
“自评报告及说明”系企业申报诚信单位的重要材料之一。“自评报告及说明”的拟写,应以能说清情况为原则进行掌握,字数宜控制2000字左右。“自评报告及说明”首先应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职工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各类注册人员数量、年经营收入和经营、财务、管理、创优获奖、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情况,而后围绕建筑设计方面重点进行介绍,并按照省协会通知附件二《填表的说明》里所附的《全国建筑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和打分。四个大项的自评分数,应填入《申报表》“三、自评分”的相应栏中。
(三) “四、相关说明或依据”的填写
1、“纳税情况说明”,应填报经审计的财务年度报告中各项税费的缴交情况。税费指营业税、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此栏按税种分别填列金额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请提供2005年至2009年每年12月份的交税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另行装订)。
2、“年检情况说明”,指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情况,企业应说明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等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注:请提供2009年度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另行装订)。
3、“资信情况说明”,应填报企业财务情况,如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负债率、利润总额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注:请提供2009年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另行装订)
四、关于《评分细则》的情况
诚信评估的《评分细则》,按省协会通知附件二《填表的说明》里所附的《评分细则》执行。该《评分细则》共分四个大项、13个分项、16个小项,即“遵守法规”大项(含3个分项、6个小项)、“社会责任”大项(含4个分项、4个小项)、“企业形象”大项(含3个分项、3个小项)、“文化建设”大项(含3个分项、3个小项)。
《评分细则》中,涉及企业是否遵守勘察设计市场行为的若干小项(见“备注栏”)的证明材料问题,我们明确按隶属关系处理,即隶属市、县的企业,证明材料先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报送当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科(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则直接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科(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省直企业,证明材料应送其主管厅(局、总公司)基建(建设)处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请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厅(局、总公司)严格把关,印章可使用业务主管科(室)、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厅(局、总公司)基建(建设)处印章。(但审查情况必须报告本单位负责同志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