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条件建设两类课题。
申报受理
一、受理方式
2011年度的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国际科技合作课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课题、科技条件建设课题采取限时集中申报和随时受理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二、受理时间
限时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0年8月16日。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凡在石家庄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申报。除软科学研究课题外,非本市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业申报课题,必须与石家庄市单位联合并在本市地域内实施转化,本市单位为课题依托单位。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课题,要有书面合作协议,并明确课题依托单位。课题依托单位的法人代表为课题责任人,课题责任人可指定(或聘任、遴选)课题组长。课题责任人也可以任课题组长。
课题组长不是课题申报单位人员的,要附课题责任人与课题组长签订的研究开发的任务合同(协议)。课题组成员可以跨区域、行业、单位联合组成。
3.具有课题研究和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自筹资金能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4.申报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具有良好信誉度。
二、课题组长基本条件
1.必须为在职人员;
2.课题组长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资信,有组织相关科研任务的能力,且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其他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研究职称,有一定研究专长。
三、申报课题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环保政策,符合本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
2.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
3.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课题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注册号)、技术领域、所属行业、应用行业、学科分类、研究人员身份等关键信息填写正确。
5.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客观、合理。
四、限制申报条件
为了更加合理地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申请资格的审查:
1.课题主研人作为课题组长只能申报1项课题。
2.实质为同一课题,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3.申请单位或课题责任人有不按时提交课题进展情况报告、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新课题。